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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人数: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根据《长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长江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由长江大学学校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本报告所有数据来自于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教学单位,统计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长江大学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工作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强调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与优化依申请公开信息服务并举,注重内容建设与载体创新同步,及时、准确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高度重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重要地位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始终将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校务管理的重要途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与制度化。在制定和实施《长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长江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长江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2015年至2016年期间,学校制定了《长江大学章程》等一系列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在这些重要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地位与基本内容,在《长江大学章程》中明确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依法治校,尊重并保障学术自由。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质询制度、问责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等内容。

(二)明确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2015至2016学年,学校继续秉承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理顺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与其他相关工作机制,保证及时、准确、合法地做好校情公开、校务公开及院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通过工作协调会、责任分解表等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查,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做好自查和改进工作。对于已经完成公开工作的部门、单位,要求继续做好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对于信息虽有公开但未达到要求的部门、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工作研讨,在主动公开内容、方式方法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等问题上,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有 针对性的研究,不断改进和提高各项工作。

(三)丰富内容,突出重点,深化学校关键领域信息公开

2015—2016学年,学校大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发布信息,接收监督监管,并充分听取和采纳反馈意见,实现良性循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有效利用现有媒介桥梁功能,通过网络、电话、会议、校刊、宣传板、橱窗等多种形式,将学校重要工作、重大规章制度、发展计划的形成过程透明化,并及时听取了解师生的意见建议,发挥现有信息公开媒介的桥梁功能。

学校高度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在招生考试、财务和资产、收费、人事师资、基建、招标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学校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276件;通过学校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690条;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信息1380条;学校二级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类信息990余条;对外纸质和网络媒体发布新闻60条(包括主动发布、邀请媒体报道和网络媒体转载);官方微信,发布365条,2015年开通官方微博,发布1095条;《长江大学报》发刊24期;学校广播电视台制作新闻10期(播报新闻60条),广播新闻532条;1661人次查阅了2654卷(件)次档案。

发布长江大学年度院系目标管理报告、长江大学年度发展统计年鉴、长江大学年度院系发展报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财务工作年度报告、科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公开

2015年是学校进行规章制度“废、改、立”的关键年。学校实行规章制度出台前广泛意见征求,出台后及时公布。学校利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网和各二级网站,建立规章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让广大师生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学校在审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均要求公开向师生征求意见,让师生可直接对拟出台的规章制度讨论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规章制度一旦行文,立即在相关网上公布。

2.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

学校根据《长江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招生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积极做好电话及网上答疑工作。从高考结束开始至录取工作结束,接受考生电话及网上咨询,特别是在湖北填报志愿期间,开通10部招生咨询电话,坚持24小时接受咨询,全天候服务考生,及时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便捷、清晰、有效的政策解读、志愿分析、录取情况咨询等服务工作,2016年累计接受招生咨询电话一万余人次。此外,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接待工作。2016年招生录取期间,学校在东大门、北大门和招生办公室开设三个咨询接待点,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访、咨询,及时处理有关问题,2016年共接待咨询考生及家长一千余人次;完善网上办公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利用招生工作QQ群,艺术单独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等,提高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开通录取短信平台,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及时发布各省录取进程及录取情况,招生期间共发送短信7万5千余条,受到教职工好评。

3.财务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学校大力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向大会作专题报告,报告上一年财务情况和下一年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布置下一阶段财务工作;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当年各部门预算信息,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及情况说明;开设财务信息查询平台,各单位财务主管、项目负责人以及学生均可查询到相关账目信息,进一步促进财务信息公开透明。2015年,学校成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制定《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网站,及时公开所有招标采购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1.网络及微平台载体:长江大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题网、人才招聘专题网、长江大学新闻网、各二级单位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

2.传统媒介平台:长江大学报、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资料汇编、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

3.会议平台:学校教代会、学院教代会、校友理事会、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等。

4.特色活动与栏目:校长与学生面对面、校领导接待学生、校长信箱。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长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长江大学信息公开专题网“信息公开申请”栏目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

本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海交通大学谌思宇同学申请公开“长江大学2013年度接受捐赠资产的来源、金额以及支出用途和金额”,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对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查。学校根据2013年接受捐赠情况给予了回复。

本学年未发生学校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评价

学校通过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覆盖面较宽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将学校的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及师生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学校未接到和未发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多年探索以及与兄弟院校学习交流,学校基本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架构,并在完善机制、建设载体、整合内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解读回应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个学年,学校将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建设工作,梳理并公开学校所有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师生查询和全面掌握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各项信息,尤其要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干部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 继续健全学校信息解读回应机制,完善重要事项意见征求制度,增加政策解读渠道,方便师生知晓、理解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举措。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师生、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强化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