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9月11日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对教职工相关借款进行进一步清缴,对未归还的实习费、差旅费以及版面费、培训费、会议费、周转金、专利费等借款,责成本人在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核销借款,如不核销,将限期从借款人工资收入(包括年终绩效)中扣款(每月工资中只保留1500元的基本生活费)。
2019年9月12日学校又召开了各学院(部)书记、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专题推进会,会议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重大事项一人一策,重大问题找到本人。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不配合的个人,审计整改工作督查专班要约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个人,对涉嫌违纪的纪委要立案调查,予以问责。
请各单位督促具体借款责任人尽快归还相关借款,延期未还的借款,从11月起将从借款责任人个人工资收入(包括年终绩效)中予以扣缴。
特此通知。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