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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人数:

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决算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关于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年终运行时间的通知,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账与资产登记截止时间

财务报账截止时间:1214日;

资产登记截止时间:1214日。

二、预算执行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务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

三、往来款项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往来款项和个人借款。有借款业务的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超过期限未还的借款,将在12月工资和今年绩效发放中扣款。(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借款责任人)

四、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科研项目的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责任人)

五、预借票据的清理

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预借的各类票据。(责任单位: 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六、库存物资的清理及对账

各单位及时盘点本单位的库存物资,并及时办理出入库和财务报账手续。(责任单位: 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七、资产登记及对账

1.今年已办理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登记手续的业务,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登记截止时间为1214日,今年办理登记手续但未报账的业务,2019年重新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预算主体)

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材料上报、审批,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和合同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收入上缴业务。(责任单位:房产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3. 清理图书,及时登记、入库,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责任单位:图书馆、各预算主体、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4.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转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责任单位:基建处、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八、后勤集团、校医院财务及时与学校结算,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和学校并账工作。(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

九、资产经营公司、文理学院参照以上要求,积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责任单位:资产经营公司、文理学院)

 

                                            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