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决算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关于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年终运行时间的通知,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账与资产登记截止时间
财务报账截止时间:12月14日;
资产登记截止时间:12月14日。
二、预算执行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务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
三、往来款项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往来款项和个人借款。有借款业务的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超过期限未还的借款,将在12月工资和今年绩效发放中扣款。(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借款责任人)
四、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科研项目的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责任人)
五、预借票据的清理
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预借的各类票据。(责任单位: 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六、库存物资的清理及对账
各单位及时盘点本单位的库存物资,并及时办理出入库和财务报账手续。(责任单位: 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七、资产登记及对账
1.今年已办理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登记手续的业务,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登记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今年办理登记手续但未报账的业务,2019年重新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预算主体)
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材料上报、审批,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和合同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收入上缴业务。(责任单位:房产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3. 清理图书,及时登记、入库,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责任单位:图书馆、各预算主体、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4.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转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责任单位:基建处、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八、后勤集团、校医院财务及时与学校结算,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和学校并账工作。(责任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
九、资产经营公司、文理学院参照以上要求,积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责任单位:资产经营公司、文理学院)
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