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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8     浏览人数: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根据《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7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21〕8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学校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一)主要职责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遵守学校章程,践行尊重学生、尊敬学者、尊崇学术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实施长江品牌战略和学科融合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致力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努力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人才培养。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拓展国际教育;

2. 科学研究。紧紧围绕石油、农业、荆楚文化和区域经济,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不断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3. 社会服务。学校以服务区域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任,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行业,不断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贡献度;

4. 文化传承与创新。坚持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不断提升学校的文化品质;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主动对接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不断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二)内设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3202人,离退休人员2076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2679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5058人,外国留学生769人。

学校内部设置机构55个,其中24个机关单位、7个直属单位24个学院(部),具体见下表:

长江大学内设机构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学校办公室

21

离退休工作处

4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

纪委

22

校友工作与对外联络处

42

生命科学学院

3

组织部

23

保卫处

43

机械工程学院

4

统战部

24

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

44

电子信息学院

5

宣传部

25

继续教育学院

45

计算机科学学院

6

工会

26

图书馆

46

城市建设学院

7

学生工作处

27

档案馆

47

资源与环境学院

8

团委

28

互联网与信息中心

48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9

教务处

29

期刊社

49

地球科学学院

10

科学技术处

30

后勤保障部

50

石油工程学院

11

人文社科处

31

技术转移中心

51

农学院

12

人事处

32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52

园艺园林学院

13

研究生院

33

外国语学院

53

动物科学学院

1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4

艺术学院

54

医学部

15

计划财务处

35

教育与体育学院

55

艺术与传媒学院

16

发展规划处

3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7

审计处

37

法学院

 

 

18

基本建设处

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9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39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4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2021 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三项职责,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三尊三学办学理念,遵循凡事三有治校方略,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事业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树牢常态化精准防控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压实责任、优化机制,做好充足的防控物资储备;完善与常态化防控要求相适应的校园管理模式,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双一流建设发展

   科学制订十四五规划,明确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稳定本科生规模,扩大研究生规模,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促进学科上水平,力争新增1-2个学科进入世界ESI排名前1%,争取新增3-5个学科进入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排名前10位或前30位,更多学科进入排名行列。

(三)落实育在长大,培养一流创新人才

出台四新改革建设意见,加快专业转型升级和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抓紧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新兴专业。顺应高等教育新形势,积极应对招生就业新情况,稳定本科生招生规模,继续扩大研究生规模,抓好毕业就业工作,确保整体毕业率和就业率不低于往年的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产出一流科研成果

坚持有组织的科研,注重在新领域凝练新方向;围绕特色优势学科,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充分共享,谋划部省共建科研平台;以项目为基础,对接国家重大需求,培育有能力承担高水平国家级项目的优秀团队;利用奖励激励等手段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实行分类管理,着眼高水平论成果,形成多元化、高质量的评价标准。

(五)坚持人才强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以国家各类人才工程为依托,采取项目承接方式,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责任制;实行差异化引进政策,向一流学科和紧俏专业倾斜,向成果多、水平高的优秀人才倾斜。遴选第五批长江人才计划,继续实施博士化计划;加强与留学群体的联系,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组织申报国家高端外专引智与人才培养项目,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

(六)强化基础管理,提供一流服务保障

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港建设,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一期项目建设质量,积极谋划二期工程。加快信息化发展步伐,启动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平台、数据中心平台、业务中心平台等基础平台建设,开启并逐步深化智慧长大愿景。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1年,学校按预算编制原则,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学校部门预算仅包括长江大学本级,无其他所属单位。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30105.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112411.96万元。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2602.47万元,增幅2.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42万元,占总收入的44.78%,包括经费拨款、资产收益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96万元,占总收入的0.79%;事业收入44196万元,占总收入的33.97%,包含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学费和住宿费等;其他收入9950万元,占总收入的7.65%,包含后勤、医院收入、荆州市政府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经费和其他零星收入;上年结余(转)17693.55万元,占总收入的13.60%包含财政拨款项目结转1793.55万元和未完纵向科研项目结转。增加的主要原因:预计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结转到2021年安排使用部分增加,同时研究生招生数增加,学费相应增加

2021年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130105.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205.51万元,结转下年15900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902.47万元,增幅0.8%。其中:基本支出8833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安排47950万元项目支出25875.51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1085.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1023.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高等教育支出10520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6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和发行费用支出1023.96万元。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高校基本建设专项支出,用于支付学校南扩征地余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18697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商品服务支出4137万元。具体如下

办公费450万元、水电费2380万元、邮电费74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劳务费1808万元、委托业务费67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5万元,差旅费1600万元、维修(护)费1700万元、会议费50万元、培训费55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8万元、工会会费187.5万元、福利费1070万元、印刷费870万元、租赁费160万元、专用材料费2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4.25万元(包括外付社会化公寓住宿费等)、办公设备购置费100万元。

总预算比上年减少2064万元,降幅9.94%。减少原因:主要是考虑收入情况,并按预算编制的要求,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日常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学校预算中共安排三公经费262.55万元,比上年减23.45万元无论总额还是分项均按要求做了压缩。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万元,降幅55%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预1732.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32.5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00万元。比上年减少2914.96万元,降幅62.72%。减少原因主要为学校继续压缩日常运行经费,减少货物类采购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学校2021年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与上年相同。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学校办公用房17188.16平方米业务用房461185.36平方米, 其他房屋359806.68平方米, 总价值124195.72万元;机动车31辆,总价值 826.15 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87台套,总价值12541.39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7台套,总价值7378.73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学校政府债务余额33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专项债务25000万元(高等教育专项债券)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增长42.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按校园建设规划,建设学生宿舍和体育场馆,申请获批专项债券。

六、2021 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按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的全覆盖并按照预算评审要求,细化绩效目标修改绩效指标,适度增强绩效指标的压力,提高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执行中,学校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报和执行。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了7个项目,经过遴选,将其中学生资助专项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列为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其绩效目标如下:

1. 学生资助专项: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学生的关怀,资助和激励学生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省里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设立该项目,用于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各项奖助学金发放。该项目总预算8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9万元。

年度目标01建立激励机制,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学生的科研水平。对应设置国家奖学金人数等指标。

年度目标02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减轻其经济压力。对应设置受助学生就业率等指标。

2. 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为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落实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一流创新人才、打造一流科技平台、产出一流科研成果、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建设任务,设立此专项,用于高校质量工程、学科及平台建设、思政专项以及国际交流等四个项目建设。该项目总预算2306万元,全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年度目标01: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促进办学质量提升,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和一流本科专业课程获批数再创新高。对应设置一流本科课程等指标。

年度目标02:加强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实施力度;平台建设有显著提高,承担国家重要课题任务,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创新性成果。对应设置主讲教授等指标。

年度目标03:取得国家级科研成果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2-3项、二等奖10项;发表高水平200篇以上;获得授权专利50项;获得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5-6项。对应设置承担横向科技项目课题数/投入经费等指标。

年度目标04:学科评估,主干学科作物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达到B-、支撑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风景园林学达到B-、工程学和植物学与动物学稳定在世界ESI排名前1%对应设置当年累计进站研究生人数等指标。

年度目标05:激励专职辅导员素质提升,培育较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对应设置承担的校级以上哲学社科类研究项目数量等指标。

年度目标06:加强学校与国际前沿学科的交流,提高青年教师海外研修质量,促进我校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对应设置来鄂专家人数等指标。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按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待审核(审计) 认定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拨款结转及未完科研项目等结转。

(五)高等教育支出(2050205):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高校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高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专项支出安排,主要用于包括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

(十)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学校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二)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