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因学校干部换届及部分单位调整,现需各单位重新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名单,并核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区(如有变动请在对应上报表格栏目里进行更改)。
例表及消防安全责任区表格附后。
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下班前将《长江大学校属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登记表》纸质表格(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东校区原13号学生公寓213室),办公电话:8060949。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