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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人数: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中方秘书处通知,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正式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中方秘书处作为单独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联盟中方成员高校人员赴联盟俄方成员高校留学研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 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申报流程

    各单位组织申报,并于10月21日前将《学院推荐人选名单表》(详见附件二)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lk@yangtzeu.edu.cn。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于10月24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2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上传相关申请支撑材料(详见附件一)并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需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请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内导师推荐信(仅申请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纸质原件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材料后于2019年10月30日前寄送至联盟中方秘书处。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交流科 宋玉婷

    联系电话:0716-8060236;18817829017

    电子邮箱:dwjlk@yangtze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