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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际会议预报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人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国际学术会议预报和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的范围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都属于国际会议,均需预报和申报。

二、国际会议的预报申报和审批

    1.预报。各单位应认真汇总并填写《2020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外事专办员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wjlk@yangtze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2.申报。经审核列入年度计划后方可申报,未预报的会议不能申报。各单位应认真填写《长江大学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申报表》(见附件二)。拟在2020年1月-6月举办的国际会议,应于2019年12月1日前正式提交申请材料;拟在2020年7月-12月举办的国际会议,最迟应于2020年3月1日前正式提交申请材料。

    3.审批。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然后报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科处、党委宣传部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最后报主管校领导签批。

三、注意事项

    1.国际会议的申办过程中,遵循“谁申报、谁负责;谁主办,谁主责”原则。在会议的筹备及举办过程中,校内举办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全程管理,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尤其是会议的发言、论文集和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不当内容。

    2.若会议级别较高或拟邀请国内、国(境)外重要人士参会,需要学校领导出席开幕式或招待会的,主办单位须提前2周提出申请,并提交会议及嘉宾背景、大会议程等材料,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3.会议申请人须于会后一个月内完成会议总结,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宋玉婷

联系电话:0716-8060236;18817829017

党委宣传部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