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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二期单体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人数:

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二期单体建筑设计招标(HBSJ-202008FJ-097003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08FJ-097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建设项目已由荆州市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421003-82-03-0207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长江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南环路1号

建设规模:新增用地面积5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图文信息中心、工科实验实训中心、教学楼、综合体育馆、长江演艺中心、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专业内容: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 、燃气 、电梯、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BIM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综合管沟、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业化设计、实验室等)、造价概算、后续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 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20。其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调整、规划审批工作,规划审批工作完成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后续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根据工程进展和发包人要求完成。

2.3其他:设计主要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需求,且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方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拟派人员要求:2.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主创设计师,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拟参与本项目最终人员,如境外单位为同类型建筑师协会会员) ;2.2拟派本项目主创设计师2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拟参与本项目最终人员,如境外单位为同类型建筑师协会会员) ;2.3除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外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专业4人、规划专业1人、结构专业3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设备专业6人(其中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不少于1人),造价工程师1人;2.4提供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类的建筑或建筑群的初步设计,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主要效果图及总图或照片、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3.4.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项目给予经评委评选合格,排序在第二名至第五名方案设计成果落标补偿费,其余不予补偿。其中第二名30万,第三名20万,第四、五名各10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江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南环路1号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7号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0716-8062678

电话:

139976121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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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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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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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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