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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术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人数:

一、主要完成的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今年组织召开了2次学术委员会会议,1次网络征求意见。

1.第二届十七次全会,审议了人事处拟定的《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补充规定》;《长江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长江大学“长江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

第二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

2.第三届第一次全会,推选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科组组长;

审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招生(3+1+2模式)专业(类)选考科目编制方案。

3.今年就“微纳光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申报意见”进行了网络征求意见。

二、主要工作方式

1.提前征集议题,开好学术委员会全会

与职能部门联系,征集需要全会审议事项;预通知各位学术委员,做好开会准备;设计全会议程。

2.全体会议与学科组会议相结合,现场会议与网络征求意见相结合。

3.秘书处与职能部门协调负责

全体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学科组或委员其他活动由相应召集部门负责。

4.发布学术委员会主要议事结果公告。

三、下阶段工作

1.审议学校与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位授予标准、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审议学术机构的设置方案,审议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及考核方法,审议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审议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及需要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2.为与学术事务相关的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3.监督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受纪委等有关部门委托。调查和审议学术纠纷、学术不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调查结果。

长江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