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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预算和2020-2022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人数:

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预算和2020-2022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41)、《长江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6162)和《长江大学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6163)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预算和2020-2022年支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基础资料(数据截止930日)的编报

各部门提供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资料,其中:

人事处提供学校各单位职工人数;

组织部提供分单位的干部职数;

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提供分年级、分专业(门类)、分单位学生数,以及2019年度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学校土地、房屋建筑物面积、大型专用设备值;

学校办公室提供学校主要工作职责和学校2020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

发展规划处提供中长期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等。

以上各相关单位选填附件1中相关表格。

    (二)收入预算的编报

1. 学校收入预算的编制

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测算纵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并测算横向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

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武汉校区等有资产(门面、土地等)出租出借的单位,按合同金额测算国有资产收益。

后勤保障部测算后勤集团本年收入,并提供详细测算依据。

从校外取得创收收入(包括办班、培训等)的单位(含学院)应测算创收情况。

相关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考虑各方面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细化逐项测算,学院填报附件2中表2,机关及直属单位填报附件3中表1

2. 学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待包干经费确定后编制)

各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学校拨款部分(包干数),以及通过办班等取得的各类合法收入,编制学院收入预算(表格另发)。

(三)支出预算的编报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报

1)基本支出——各类人员经费。

人事处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的政策要求,编报在职人员经费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以及离休费和符合政策的统筹外退休费预算,同时测算提供全年退休人员统筹内退休费应发金额;住房公积金依照工资表个人缴纳部分匹配测算。

人员经费测算既要到明细项目(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也要分学院和各独立核算单位进行测算,同时明确开支渠道(学校承担或单位承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在相关项目中申报列支符合规定的校内在职人员经费的,需明确开支金额(在项目总额内预算)、内容及依据,统一汇总经人事处审核后,学校列入人员经费预算。

各学院使用学校拨款经费和创收收入安排的人员经费,经人事处牵头审核,纳入学校人员经费预算。

后勤保障部负责测算学校医疗费。

各相关单位选填附件4

   (2)基本支出——学院日常公用经费。

学院按综合改革经费包干有关办法,编制学院日常运行支出,以及办班、基金等创收支出预算,日常运行支出2019年预算基础上压缩5%,同时按要求编报学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相关表格另发)。

3)基本支出——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申报本单位使用或管理的专项公务费、日常工作运转专项(除附件5中项目)和基金创收支出预算,填写附件3中表3;原则上,专项公务费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压缩5%,日常工作专项申报数不得超2019年预算数,若有特殊工作需要,需提供详细申报材料,要求同项目支出填报,经学校审核后下达控制数。

计划财务处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员情况和定额编制机关及直属单位普通公务费,在“一下”阶段通知各单位。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报

暑期,根据省财政厅安排,学校组织相关部门编报了2020年相关项目支出预算,一级项目包括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原“双一流”专项)、学生资助专项、基本建设、纵向科研课题、还本付息以及不可预见费专项,同时向省财政厅申报了入选项目库的二级备选项目。

一级项目业务归口管理的牵头部门,应组织对申报的备选二级项目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项目相关信息,做好做实各部门项目库建设。经论证并入库的项目在申报项目支出时(项目名称按附件5),对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方案、项目活动、支出测算和绩效目标进行说明,填写附件3中的表4,并提供相关佐证附件,报学校审核论证。

对省拨款项目,各相关部门可暂按2019年预算数先行编报项目文本,结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完善项目绩效信息,待2020年预算控制数下达后再行调整;若已知2020年控制数,可直接编报。

         3. 后勤集团、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的预算编报

后勤集团、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各类收入,编制支出预算,具体填列附件3

        4. 编报三年支出规划

各单位在申报2020年支出预算时,同时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包括支出规划的编制说明及相关表格。编制说明应对2020-2022年工作规划及重点项目的政策依据、支出测算和年度间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机关及直属单位填报附件3中表2-2和表2-3

(四)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报

学校整体支出绩效涉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事业发展目标,由发展规划处按省财政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体系的指标组织填报(附件6),并提供编制说明等支撑材料

二、预算编制强调说明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预算是财务化的工作计划,涉及到工作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好本单位预算编报工作。预算应体现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双一流”建设目标和计划,各单位以落实学校整体事业目标、“双一流”建设任务和年度工作任务为重点,统筹兼顾,在对历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基础上,充分考虑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后事权与财权相适的基础上,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院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审核,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从严控制日常运行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2020年学校安排的“三公”经费原则上按照2019年预算规模再压减3%以上。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单位应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编报预算时,应按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指标。项目支出、学校整体支出以及学院支出均需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四)加强论证评审,做实项目库建设

做实项目库是提升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举措。一级项目由学校提出建议,报省财政厅核准后设立。二级项目由学校根据要求自主设立。纳入项目库的二级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并按规定履行预算评审、行政决策、投资评审等程序,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年度预算。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前组织好项目论证评审工作。

   (五)全面清理历年立项建设项目资金

学校将对往年立项的专业(课程)建设、教研项目、科研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科研启动金等项目以及省拨项目按立项年度进行清理。经相关会议研究后,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应综合考虑往年立项项目结转情况和当年新建子项目在2020年度的支出额度,统筹编制该项目的2020年度支出预算。

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和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历年维修、基建项目、实验室设备购置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程序的在2020年度需付款的支出编入申报预算。

(六)认真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1.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各单位按规定用列入预算的资金配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需向国资处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暑期已报送);国资处根据学校研究确定的预算控制数在省财政厅审核下达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中选择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按规定对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目录范围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编列政采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属资产(设备、工程)类的,由国资处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报采招处;其他货物及服务类的,由相关单位向采招处申报采购需求,待预算数确定后,由采招处按采购品名明细编列项目采购内容。采招处按规范格式组织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采目录代码及名称,见附件33-2)。

(七)支出预算细化分解到经济分类科目

编入预算的所有支出都要依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的规定,将各项支出预算细化分解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项目支出科目应与项目活动内容相对应。

会议费预算应明确到具体会议项目、培训费应明确到培训计划、出国经费应明确到出访计划,工会经费预算应报上级工会批准。

三、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工作进度安排,倒排学校预算工作进程。

(一)一上阶段(719日至1023日前完成)

计财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学校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的测算;编制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机动车情况表;进行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申报;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等。以上省预算所需资料工作已在89日前完成。

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预算资料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计划财务处,主要包括:学校有关预算的基础资料;各单位有关创收收入的测算情况;各单位的年度支出预算情况(不含学院包干经费支出内容,待包干经费确定后编报);归口部门组织开展的二级备选项目预算论证评审情况;三年支出规划。

(二)一下阶段(1024日至1031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纳入学校项目库的二级项目;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学校的综合财力,测算形成学校2020年学校预算初步建议草案和学校三年支出规划草案;征求各单位及校领导意见;将预算建议方案(含发展规划处牵头测算的各学院预算控制数(包干经费数))和规划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向相关单位下达省拨和学校项目的预算控制数以及学院经费包干数。

(三)二上阶段(111日至1110日)

学院根据包干数编报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情况(学院可提前编报,再做调整);审核论证学校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组织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预算;各相关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修改编制规范、细化到各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申报表,尤其是项目申报文本,同时明确各项支出的用款进度;审核后,由计划财务处按要求整合编报预算文本,向省财政厅报送;同时,将年度预算连同三年支出规划、法人代表承诺书、预算编报说明、项目预算评审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报送。

(四)二下阶段

经省财政厅审核、省人大审查批准后,由省财政厅批复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学校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校内各单位执行。

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6-8060569

 

附件见下载链接。

 

 

                                            计划财务处

                                                                                                20191015